政策法规

“霸道承诺书”藐视劳动法

2014-03-06 10:31:28 作者: 220

“我愿意放弃星期天、节假日(春节假日除外),坚持下午不定时下班(根据公司需要加班1-2个小时,甚至更长时间),迟到一分钟罚130元;我自愿将每月实领工资的30%押在公司,押满两万为止……”近日,有网友爆出四川遂宁一公司给员工开出“最霸道员工承诺书”。 (1月6日《华西都市报》)

在笔者看来,这种“最霸道员工承诺书”是无效承诺书。休息权是我国法律直接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,而这份“最霸道员工承诺书”,排除了劳动者的休息权利,免除了用人单位保障员工休息权的法定责任,所以该承诺书的条款应为无效条款。

而遂宁这家公司之所以要员工“自愿”签订“霸道条款”,恐怕不是因为老板不懂法,而是缺少人文关怀和法律敬畏,对劳动者和劳动法规表现出极端的双重藐视。

“奇葩承诺书”之所以成为一些用人单位的潜规则,是因为劳动者找个饭碗不容易,人在屋檐下,哪能不低头?此时,就需要劳动监察部门积极作为,扭转劳资关系失衡的局面。

(据《长沙晚报》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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