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省莱阳市从解决困扰大学生创业的资金、场所、税收等瓶颈问题入手,全力优化政策环境,推动大学生创业。
对初创企业,按照行业特点适当放宽资金、人员等准入条件,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。对从事个体经营的,不受出资限制,出资1元即可申报登记;对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的,自首次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,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费用。并设立200万元促进就业专项资金,主要用于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、科研成果转化、公益性岗位开发等。大学生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,可申请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;两人及以上团队创业可扩大到10万元。从事微利项目的,可按规定享受50%贴息扶持。在全市开展实施“青年创业信贷计划”、“信贷助推妇女创业计划”,提供便捷的融资服务,年提供信贷资金扶持3000万元以上。
同时,我市还在大学生毕业前夕,根据学校所设专业情况,组织能提供适合高校毕业生岗位的用人单位,一起走进校园,让大学生在未毕业之前找到就业和见习机会,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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